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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布两项“挥发性有机物”地方环保标准
[2017-04-07]

化学工业和家具制造业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是重要的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近年,江苏省环保厅组织制定了《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和《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以上两项标准已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和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于2017年2月1日开始实施。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规定了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等35项污染物控制指标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限值,并对企业生产工艺和环境管理提出了控制要求。

《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规定了苯、甲苯、二甲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4项污染物控制指标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限值,并对企业生产管理和工艺操作技术提出了控制要求。(文章部分来源于江苏省环保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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